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8日
根据《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国科发奖〔2017〕196号)文件中,关于“奖励名称应当确切、简洁,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世界’等字样。带有‘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世界’等字样的组织设奖并在奖励名称中使用组织名称的,应当使用全称。”的有关规定,中国力学学会第十届理事会第8次全体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对已设立的奖项名称进行变更。有关变更内容如下:
1、“中国力学奖”更名为“中国力学学会力学奖”;
2、“中国力学科学技术奖”更名为“中国力学学会科学技术奖”;
3、“中国力学青年科技奖”更名为“中国力学学会青年科技奖”。
中国力学学会
2018 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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