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年12月16日
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捍卫科学道德,反对科研不端”通报会上的讲话
杨卫
各位记者朋友,同志们:
从2013年至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已先后两次召开过 “捍卫科学道德,反对科研不端”通报会。今天我们再次召开通报会,有两个目的,一是通报基金委在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工作,二是通报近两年查处的科研不端行为典型案例,其重点之一是通报关于2015年国际出版机构撤销论文的调查与处理情况。
科学研究是以诚实守信为基础的事业,科研诚信是从事科研活动应该遵守的基本价值。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历来重视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多年来通过不断探索和实践,逐步形成“教育、制度、监督和惩处并重”的科研诚信建设体系。基金委有一支专业化的监督队伍。监督委员会为营造有利于科学研究的学术生态,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对监委会的全体委员和陈宜瑜主任表示致敬!
多年来,基金委始终坚定捍卫科学道德的态度。对研究人员而言,科学道德设有红线,一旦逾越,你只能出局。原因很简单,科研失信的学术氛围会像重度雾霾一样,让整个学术界集体窒息。今年是我们深入落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开局之年,优化学术生态是实现发展目标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基金委坚定捍卫科学道德这份初心,始终坚定不移。
诚信建设必须要有“牙齿”,基金委一直把严肃查处科研不端行为作为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不端行为实行“零容忍”。近年来基金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发应用科学基金项目相似度检查系统,主动出击,对抄袭剽窃、重复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等不端行为进行核查处理,杜绝弄虚作假占有申请科学基金经费资源行为。经过几年的主动查处,效果良好,相关案例数量开始减少。
自2015年-2016年11月底,基金委接收日常举报案件、专项案件及主动核查案件共计382件。监委会办公室人员逐项认真初核,认真分析举报内容和线索,对其中208件案件启动调查程序。基于调查结果,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审议案件113件,处理相关责任人172人,处理相关依托单位9个。(在接下来的通报会议程中,基金委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主任朱蔚彤同志将具体向大家通报8个典型案例。)
在诚信建设工作中,基金委注重长效机制的建立。在建章立制方面,我们于2015年顺利完成了《项目评审专家行为规范》的发布工作。这对于弘扬科学精神,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学术生态环境,无疑是一场及时雨。基金委自2003年起试行监督组进驻项目评审会制度,通过多年实践,驻会监督制度为维护科学基金的公信力提供了重要保障。在部际合作方面,基金委与中国科协等其他6家部委在2015年共同研究制定了《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引导科技人员加强道德自律,维护良好学风,捍卫科学尊严。
关于2015年的国际论文撤销事件,相信大家还记忆犹新。自去年3月份开始,英国现代生物(BMC)、斯普林格(Springer)、爱思唯尔(Elsevier)、自然(Nature)等国际出版集团4批集中撤稿,涉及到中国作者论文117篇,给我国国际学术声誉带来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这一事件引起中央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要求有关单位对被撤稿作者开展调查,严肃处理。事件曝出后,基金委立即下载了全部论文并对使用被撤稿论文作为研究工作基础的申请和获得科学基金项目的情况进行摸底。核查发现,有23篇被撤论文标注了科学基金资助,有5篇被撤论文被列入已获得资助的项目申请书中。基金委对这28篇被撤论文展开集中调查。调查发现,这些被撤论文都是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润色”并投稿;更有甚者,部分论文是通过论文买卖,请人捉刀代为撰写和投稿。根据调查结果, 2015年6月基金委及时对13项处于评审状态的申请项目终止评审程序,2016年3月和8月经监督委员会审议,对52位相关责任人和1个依托单位作出严肃处理。
论文撤销事件情况复杂,影响恶劣。在这批论文被撤稿的原因中都提到了“同行评议涉嫌造假”,由此发现其背后隐藏着一条灰色的“产业链”——第三方中介机构。这些机构在代人投稿过程中虚构同行评议专家信息,通过“幽灵”评审向期刊和出版社审稿平台提供编造的评审意见。基金委在调查的28篇被撤销论文中,发现其中有13篇与一个名为丰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第三方中介机构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它也将是我们下面将要介绍的第一个案例。
针对当前科研诚信问题所呈现的新形式、新问题和新挑战,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永远在路上。为反对科研不端,我们将进一步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继续推进科学基金监督工作的常态化。继续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和惩戒并重的科学基金科研诚信工作体系,实行科学严谨的科研诚信管理制度;对科研不端行为“零容忍”;在项目申请、评审与绩效考核等过程中,加大科研不端行为和相似度检查力度,实行科研诚信问题“一票否决”;加强驻会监督,提高公正性监督效能;加强依托单位在项目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和监督责任,共同推进诚信教育,防范不端行为。
第二,切实推进科学基金监督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基金监督工作政策性强,我们在这方面的理论研究还较为薄弱,面对当前科研不端行为的新形式和新挑战,要注重科研不端行为类型、成因及措施等方面研究,加强科研伦理研究和制度建设,完善监督规章体系,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注重从被动式接受投诉举报转向主动式体系设计与实践。
第三,着力推进科学基金监督工作的信息化。强化主动搜寻的科研诚信监审系统,例如加强申请项目相似性检查,与项目直接关联。建立科研诚信举报网站和数据分析系统,积累结构化案例库,为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和警示教育提供参照。强化信息技术支撑,推进科研诚信教育方式由平面媒体向网络媒体的延展。
第四,逐步推进科学基金监督工作的国际化。科研不端行为是国际学术界普遍面临的一个问题,逐步与国际学术规范接轨,这也是中国的科学研究走向世界并赢得国际学术界的了解和认可而不可或缺的一个方面。基金委是全球研究理事会(GRC)的成员单位,积极倡导由GRC成员共同签署的《科研诚信原则声明》。2014年GRC北京会议宣言中明确指出,全体成员单位应在科研人员职业生涯的各个层面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这些年来,我本人也通过参加世界科研诚信大会(WCRI)、在国际学术期刊上发文等方式,与国际同仁就科研诚信建设进行了深入、有益的探讨。
总之,维护科研诚信,优化学术生态,是一个系统工程,路漫漫其修远兮。习近平总书记在科技“三会”讲话中指出,要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弘扬学术道德和伦理道德,在全社会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氛围。今天在座的不仅有新闻界的朋友们,还有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领导和京内部分依托单位的代表。我谨在此呼吁,让我们携手共进,密切合作,共同推进科研诚信建设,构建良性学术生态,夯实创新驱动发展的科学基础,为实现科技创新强国梦而不懈努力!
谢谢大家!
(转自: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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