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年08月24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这个意见有何亮点?将如何推动社会组织的发展?对我国提升现代社会治理能力将有何促进?专家和社会组织代表22日对此进行了解读。
凝聚共识:社会组织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这个文件是方向性的,不仅充分肯定了社会组织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还将其上升到了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一种有效途径的高度,有助于统一认识、凝聚共识。”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说。
截至2016年一季度,全国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达到66.48万个,其中社会团体32.9万个,基金会4841个,社会服务机构33.1万个。
郑功成认为,过去对于社会组织的认识存在偏差。“因为缺乏健康有序的发展,社会组织鱼龙混杂,既导致了一些政府部门对其或存有戒备,或将其演变成了‘二政府’。”
上海交通大学教授徐家良指出,意见明确提出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有利于厘清政府、市场、社会关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改进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有利于激发社会活力,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这三个‘有利于’,实际上就是社会组织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政治价值。”
重点推进:以务实态度回应社会需求
为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意见要求降低准入门槛,积极扶持发展,增强服务功能。对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养老照护、公益慈善、促进和谐、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采取降低准入门槛的办法,支持鼓励发展。
“这体现了我国社会组织发展要以服务民生、服务基层为重点,要解决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北京大学副教授袁瑞军说。
“一方面,意见明确四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这体现了简政放权、激发活力的改革要求;另一方面,意见对推进社会组织政社分开,尤其是严格规范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等予以规定。”郑功成认为,这将有助于推进政社分开。x “社会组织的发展,一是缺钱、二是缺人。”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副院长邓国胜说,意见就完善社会组织发展的人才政策给出了清晰的指导性意见,有利于社会组织完善这一薄弱环节,推动更多优秀人才进入社会组织领域。
“总体而言,此次意见出台是对社会需求很好的回应。”华北电力大学人文学院教授朱晓红说,一方面是回应了对于社会组织明确定位、明确发展方向的需求;另一方面回应了社会公共服务能力不足而社会需求不断提升的需求。
放管结合:明确界限、依法推进
“意见出台后,我国社会组织尤其是基层社会组织,将迎来发展的繁荣期。”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贾西津认为,过去存在的社会组织管理“重登记、轻监管”的问题,也应重视,要把握好“放管结合”的度。
意见要求,处理好“放”和“管”的关系,既要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积极培育扶持,又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袁瑞军指出,推进社会组织依法有序发展,体现在几个“责”字中:明确主管部门依法登记、前置审查的职责;明确相关部门对于社会组织发起人的管理、对社会组织资金的监管、对社会组织活动的管理等职责;明确社会组织涉外监管的职责。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孙硕鹏说:“社会组织的发展,规范要重于规模,自律要重于管束。今后社会组织的覆盖面和数量会大幅增加,管是管不过来的,关键还在于自律。这样才能赢得社会的信任。”
(转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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