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年01月12日
中国力学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各团体会员单位,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力学学会: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中国科协组织推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中国力学学会启动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中国科协可推荐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名额不超过60名。其中:数学物理学部不超过10名、化学部不超过10名、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不超过12名、地学部不超过10名、信息技术科学部不超过7名、技术科学部不超过11名。
中国科协可提名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名额不超过300名。其中,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部不超过36名,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部不超过36名,化工、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部不超过36名,能源与矿业工程学部不超过36名,土木、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部不超过36名,农业学部不超过36名,医药卫生学部不超过36名,环境与轻纺工程学部不超过24名,工程管理学部不超过24名。
中国力学学会所属专业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各省级力学学会可推选力学及相关领域的院士候选人,经中国力学学会推选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向中国科协推荐。
二、院士候选人推荐标准和条件
1.中国科学院院士被推荐人选应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
2.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应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有同等职称的专家。
3.被推选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即应为195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4.凡2009年、2011年和2013年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和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15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5.凡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不在全国学会的推选范围。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以上领导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中国工程院还明确规定军队行政干部不作为院士候选人(兼任技术职务的除外)。
三、推选工作要求
1.各推选机构推荐须为实名推荐。
2.各推选机构应发挥小同行认可作用。各专业委员会、各团体会员单位、各省级力学学会须请三名或三名以上同一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评议,评议通过后方可向中国力学学会进行推选。
3.各推选机构要立足学科和行业发展,充分酝酿,全面考察候选人的学术水平和学风道德,认真审议,严格把关,要特别注意推选符合标准和条件的优秀中青年科技专家。
四、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1.加盖推选机构公章的《中国力学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简表》(附后)纸质件1份;
2.同行专家评议表(附后)纸质件1份;
3.加盖公章的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情况报告纸质件1份;
4.上述材料1、2的电子版文件。
少数没有公章的专业委员会,须由主任委员签字代替,并报送不能加盖公章的说明材料。
五、报送材料时间、方式
请于2015年1月23日前,将所需材料报送至中国力学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小组。
纸质材料现场报送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2号楼326房间
纸质材料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15号中国力学学会(100190)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010-82543903,13810042640
电子版材料报送:以邮件方式发送至liuyang@cstam.org.cn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洋
联系电话:010-82543903,62559209
电子邮件:liuyang@cstam.org.cn
附:1.中国力学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简表
2.同行专家评议表
中国力学学会
2015年1月12日
86 10 6255 9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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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cstam.org.cn
100190
北京市北四环西路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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