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4日,在中国力学学会2014年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九届、第十届理事会扩大会议在上海召开前夕,中国力学学会第九届理事会召开了第10次全体常务理事会工作会议。理事长胡海岩主持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副理事长洪友士、刘人怀、龙勉、佘振苏、杨卫、郑泉水、周哲玮,秘书长冯西桥,专职副秘书长杨亚政,副秘书长季葆华、陶建军、周济福,常务理事韩杰才、黄晨光、黄培彦、亢一澜、李玉龙、李振环、刘桦、孟光、彭向和、吴林志、翟婉明、詹世革、张伟、仲政、周又和,办公室主任汤亚南,共计29人。办公室部分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一、讨论通过第九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胡海岩理事长介绍了第九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的总体内容。报告分为九部分,分别从加强理事会建设,引领力学学科发展,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加强期刊质量建设,拓展科普活动、开展工程教育,构建学会奖励体系、举荐优秀人才,强化学会自身建设,参与中国科协工作等方面总结了学会四年来所开展的工作,对未来学会发展进行了展望,向下一届理事会提出了几点工作建议。
杨亚政专职秘书长介绍了第九届理事会财务工作报告内容。民政部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对第九届理事会任职期间2010年8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业务活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论是学会收入主要为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收入合法。支出主要用于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支出合理。四年来,学会财政实现了收支平衡并略有盈余,为提升学会能力和可持续性发展提供了经费支撑。
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两个报告将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二、讨论通过2014年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日程
冯西桥秘书长向大家介绍了即将召开的2014年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日程,包括大会开幕式、换届选举工作、学术报告以及各省市力学学会座谈会和工程力学类专业认证委员会(筹)工作会议等活动的安排。
三、讨论通过第十届常务理事会选举办法
洪友士副理事长首先对已经完成的第十届理事会的选举过程和结果进行了说明。随后向大家报告了第十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和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的选举方案。
根据中国力学学会章程并参照往届常务理事会选举办法,第十届常务理事会选举方案如下:
1. 由第九届常务理事会提出第十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和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候选人建议名单。
2. 由第十届理事会理事投票选举产生第十届理事会常务理事44名、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9名、秘书长1名。选举中第十届理事会理事可选举建议名单外的其他理事,但总人数不得超过名额限制。到会理事超过全体理事的2/3选举有效,本次选举采用等额选举,得票数超过到会理事半数者当选。
3. 在第十届常务理事会产生之前的未尽事宜由第九届常务理事会解释和处理。
第九届理事会在综合考虑学会工作的继承性,兼顾单位、地区、学科、年龄、候选人是否热心学会工作等因素,并多方征求意见后,提出了第十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和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的建议名单。会议一致通过了选举方案和候选人建议名单,并确定由洪友士副理事长担任选举工作的总监票人,由第十届理事会五位理事丁千(天津大学)、龚兴龙(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郭兴明(上海大学)、王东东(厦门大学)、杨绿峰(广西大学)担任监票人。
四、讨论通过章程修订草案
杨亚政专职副秘书长介绍了章程修订的有关情况。中国力学学会现行章程于1998年9月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至今已执行16年,现行章程在规范学会工作、促进学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民政部有关要求和第九届理事会第4次理事长、秘书长工作会议和第9次全体常务理事会工作会议讨论决定,提议对现行章程进行修订。经民政部核准后,修订后的章程变更内容主要涉及会员、组织机构和负责人、分支机构等。修订后的章程中,会员代表大会任期,理事长、秘书长任期,以及分支机构任期由4年变更为5年。
五、中国力学奖评奖工作汇报
佘振苏副理事长介绍了中国力学科学技术奖的评选情况及进展。2014年1月,第九届理事会第8次常务理事会工作会议讨论确定评选中国力学奖的子奖项——科学技术奖,由负责组织工作和学术工作的副理事长共同起草制订评奖方案。经过近6个月的反复讨论,最终于2014年7月确定2014年度中国力学科学技术奖评奖方案,并启动推荐评选工作。评奖方案借鉴了国际通行的做法,对自然科学奖采取了推荐人填写推荐材料且评审阶段增加海外专家评议的环节。目前,初评工作已经结束,科技进步奖和科普教育奖完成了申报材料的提交工作,自然科学奖处于海外专家评议阶段,待评议阶段完成后,中国力学科学技术奖将进行终评。
会议最后,胡海岩理事长向第九届理事会全体常务理事四年来辛勤有效的工作表示了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