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评估委员会(以下简称:评估委员会)负责评选的具体实施工作。2011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有关事宜如下:
一、评选范围
根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以下简称:总会)制定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的规定,本次评选范围为: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论文内容须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和管理等内容相关。
二、材料报送
根据评选办法,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由论文作者所在学位授予单位组织推荐。报送的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一)纸质材料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博士学位论文。请用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
以上纸质材料均只需提交一份,请于2011年5月3日前寄(送)到评估委员会秘书处。
(二)电子材料
1.博士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3.学位论文中文摘要;
4.作者简况表。
以上电子文档请于2011年5月3日前发送至评估委员会电子邮箱。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的博士学位论文应为授予学位时的存档原文或其复印件;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均应以中文撰写。
2.推荐表中最多只能填写5项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且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及获得博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的代表性成果;各项成果均应为已经公开发表(含网络在线发表)或审批的代表性成果,若作者获得博士学位时间在2010年4月30日之后,其未正式刊出但已录用的学术论文也可填写。
3.确保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的一致性。
四、表彰
根据评选办法,获奖学位论文作者及指导教师由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进行表彰。获奖名单等相关信息将在《研究生教育研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国研究生》等杂志,以及学会、评估委员会网站等媒体上公布。
《关于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本文件及其附件等文档,可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和评估委员会网站下载。今后有关本项评选工作的有关通知等信息也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辛承南、朱金明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同方科技大厦B1812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评估委员会秘书处所在单位)
邮政编码:100083
联系电话:(010)82378809、82378734
传真号码:(010)82379489
评估委员会电子邮箱:pgwyh@cdgdc.edu.cn
(转自:科学网)